重庆市永川职业教育中心教学常规管理办法
重庆市永川职业教育中心
教学常规管理办法
( 修订)
为了 认真贯彻 落实 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 ” 重要思想 和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 “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职教方针, 深入 推进 实施 “ 特色铸品牌,和谐促发展”的办学理念 , 围绕学生专业技能培养 这 个 中心目标, 加强 教学 常规管理,提高 教学质量, 不断 提升学生 综合素质 ,促进学生适应就业和发展需要, 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教学准备
(一)、教材、教学用品、教学设备的准备
1、教务处根据专业教学计划、技能大赛训练计划在假期内对新学期的教材征订提出计划,上报主管校长审批后,通过正常渠道进行教材预订,并且对收到的教材进行查实登记,于开学前作好分发准备。
教材要保持相对稳定,若需进行必要调整,各专业部应以书面报告教务处审查,主管校长审批后方可执行。
2、教务处、实训处根据学期教学工作实际情况,在对教学用品、设备进行全面清查统计之后,做出教学用品的购置计划,上报主管校长审批后,交总务处进行购置,并作好查收、登记及发放等工作。
(二)、任课安排
教务处根据学期教学任务,以及教学人员、教学班级的实际情况,根据学校绩效分配原则,在开学前提出教学分工建议,上报主管校长审查,经校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1、课表、作息时间表的排定、印发
2、教务处在正式开课前,根据校长审批的教学分工方案,遵循符合教学规律以及为教学服务的原则对新学期的课表进行编排、印发至各班及各教学人员,同时印发作息时间表。课表一经公布,不得轻易变动,因特殊情况需作调整,应由 教务处 下达调整通知。
3、教学工作计划的制定
在新学期开学的第一周,教务处、各专业部 公布 制订 的 学期工作计划 。 教学人员根据 学校教学工作计划 和 任课任务制订个人教学工作计划,第二周末 各专业部 收齐交教务处。教务处、专业部要经常对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4、档案资料整理、准备
教 务 处在开学初负责对上学期教学文书档案、教学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档案、教师业务档案进行整理归档。对新学期所需要的各种资料、表格进行准备并发放。
二、教学过程管理
(一)、备课
1、严格执行备课月查和随时抽查制度,即所有教学人员必须于每月最后一周将本月教案交 教务处 检查、登记。坚决杜绝无教案或沿用旧教案上课的现象。
2、教学人员在备课时,应根据各学科特点,先通览教材,整体掌握,再深入钻研,把握教材内容的内在联系,同时确定重点、难点和关键,理清讲授思路,精心设计教法,实现教学目的。教学目标应具备知识目标、技能训练目标和德育渗透目标。
3、备课应写出规范的课时教案,多节课连上时,可写多课时教案。教案中应有明确的教学目的或技能训练目标,教材分析(重、难点的确定)、课型及教学方法,应有完整的教学过程,能充分体现教学方法的运用(一般应有新课导入、新课讲授、练习巩固、新课小结、布置作业、技能练习等环节)。多课时教案应分节次说明教学内容及教学过程。实践教学课教案应对每课时的实践内容及教学过程进行说明。严禁超周或超2课时备课。
4、上课前应复备一次,熟悉并准备实施教案,同时准备教学器具。使用教具或演示实验,应在上课前操作一遍,以保证效果。 实训指导 教 师应在上课前对 需使用的 教学设备进行全面检查,保证设备 能 安全正常使用 ; 应当进行预演、预做的,要事先操作 ,确保 上课时能 安全 准确地 指导学生练习,有 效 达成 教学目标。
(二)、上课
1、教学人员应严格按课表上课,不得私自调课,如必须调课,应由 教务处 进行备案并负责安排。教学人员公差,应持派差单到 教务处 备案并调课。因事、病请假,应按学校教职工请假制度的要求办好手续后在到 教务处 进行备案并调课。
2、教学人员应严格按作息时间上课。教学人员应于上课铃响前到达教室门口,铃响后进入教学开始上课。教学人员不得在上课时迟到、提前下课、拖堂,严禁空堂现象。
3、课堂教学要保证科学性,讲授的知识内容必须正确无误,符合当节内容的教学目的,不得随意更改课堂的用途。老师的讲授要得法,要符合知识的科学性结构和学生的认识规律。
4、45岁以下的教学人员应使用普通话教学,在进行知识讲授的同时,应注重贯彻德育渗透的原则,对学生进行德育教育。
5、教学人员在上课时应注意精神、仪表、举止得体、教态自然。上课时不得带个人情绪,不得在教室内吸烟,不得打接电话,不坐着上课(老教师和特殊情况除外),不得中途离开教学场所。上实训课时指导教师应在实训场内来回巡视,指导学生实作练习,不得坐在讲台不管、让学生自由发挥。
6、教学人员在授课时应全面负责课堂教学过程中的组织与管理,要创造一个安静、有序的教学环境 。 上课前清点学生人数,对缺旷、迟到的学生在班级教学日志上作好记录,管好课堂记录,杜绝学生上课接听和玩弄手机、看课外书、无故离开课堂、睡觉等现象,培养学生遵守纪律、主动学习的良好习惯,保证教学目标的实现。教学人员在课堂上应严格要求学生,及时指出和纠正学生的不良行为或违纪现象,在此过程中,应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随意驱逐学生,更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每次课结束应在学习日志上签名。
7、教学人员在授课时应注重贯彻实施启发式教学,通过教学设计、教学评议 要体现 思维层次的严密性、逻辑性,引起学生思想共鸣,切忌形式主义、照本宣科。
8、教学人员在教学时应注意评议表述的简练、清楚、准确,要紧扣教学内容,切忌信口开河。要注意板书的正确无误,做到条理清楚、重点突出。要注意提问的把握与处理,切忌随意提问或简单重复。
9、 要能根据教学目标 和 传授知识 、 培养技能 的需要,结合专业特点 适当采用多媒体教育技术,增强教育教学 效果。
(三)、作业批改
1、教学人员在每次课后,应布置一定的课外作业或技能训练安排,对于习题较少或无配套习题的专业课、少数文化课,任课教师应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设计补充习题。
2、教师批改 纸质 作业,一律使用红色 墨水 。
3、教师在 纸质 作业批改中应写出适当批语,批语应简洁并具有启发性,同时语言尽可能委婉和礼貌,以更有利于纠正、规范和褒扬、激励 ; 作文评语必须具体、切实,忌用套话、空话。
4、作业评分采用“模糊记分制”,即“优秀”、“良好”、 “及格”、“不及格”四等。作文评分一律采用“百分制”评分(使用阿拉伯数)。
5教师批改作业应及时注明时间。教师在每册作业本第一次批改时须注明年月日,以后只须注明月日即可。
6、对于布置的 纸质 作业,原则上要求30人以下的全批全改,30人以上的每次至少批改30本,并作好作业情况记载,对未完成作业或抄袭作业的学生应进行个别教育并令其补做或重做。根据作业情况记录,确定学生平时成绩。
7、根据作业中存在的问题,教师应及时进行解决。
8、 布置 的 电子作业, 老师应以电子 格式予以批复。 以表演 、 造型 、工件 等其它动态 、静态方式 表现的作业、作品 、产品 ,老师 应将批改 、评比、评选情况作好书面 登记 ,或向学生作现场点评。
(四)、 晚自习 辅导 课
1、晚自习 课 仍然是规范的教育教学的 课堂,教学人员根据课表安排,管理好 纪律 秩序 ,完成相应教育教学辅导 任务 。
2、晚自习辅导教师不得迟到、早退、随意离开辅导地点,教室保持安静,杜绝学生上自习玩弄手机、睡觉、看不健康书籍、随意进出教室等现象。晚自习(除特殊情况)7:00-7:30只能看新闻联播,7:30分新闻联播结束必须关 闭 电视 机 安静的上自习 。
3、晚自习应按课表进行,不能随意调换,如因公、因病、因事确要调换,应调好经教务处同意后方可执行 。
4、对于作为专项安排的临时性辅导课(如统考复习、考证复习、技能大赛训练等)由教务处会同相关 部门 做出安排后通知相关人员予以落实。
5、 晚自习不能随意改为文艺活动,以免发生较大声响影响其它班级。凡要开展 班级文艺活动,需 写出书面申请 经过教务处和德育 处 同意。
(五) 、 临时改变教学安排
1、 旅游、幼教等 各 专业需带学生参加 社会实践活动或见习, 机械、数控专业需进行校外生产实习, 必须先向生产实习处和教务处提出书面报告, 经批准后实施。生产 实习处应将社会实践或生产实习安排告知德育处和保卫科。未经 教务处、生产实习处批准,任课教师不得擅自将学生带到校外 实习或实践。
2、 总务 处、招生办、团委等 非教学直接管理部门需召开班级学生会议、组织学生开展集体活动 等影响或改变教学安排时,应事先向教务处 和德育处 报送工作安排或 传送通知 。
3、 就业办安排学生 参加就业 面试, 或做 顶岗实习前的 相关 准备 工作时,应事先将工作安排 传送 教务处和生产实习处,并向德育处、保卫科备案。
4、 一般情况下,需临时改变教学安排的,教务处 或生产实习处 应当将 调整办法以书面材料形式张贴公布。
(六)、考试
1、实事求是地对学生进行考核、 考试, 检查鉴定学生的学习成果,对于激发学生上进心,培养积极进取的良好学风,促进教学质量提高具有重大意义。
2、教务处根据学校的决定,制订各学科的考试、考核方法。我校现行的、考试、考核方法主要有学校统一组织的考试学科、实训处和专业部统一组织的技能考试学科和专业部与任课教师组织的提前考试学科。 生产实习处的技能考核办法、方案 、安排及考核考试结果 ,应 传送教务处备案。 各类考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登记在记分册上于期末交教务处汇总。学生毕业实习成绩 生产实习处 组织考核后也应交教务处登记。
3、期末考核中,学校统一组织考试的学科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出题、制卷、统一组织考试,技能考试学科由实训处和专业部的专业课教师制定考核方案后统一组织考核,提前考试学科由教务处安排任课教师出题、统一制卷后,根据教务处安排,任课教师随堂进行。 承 担有出题和考核方案制定任务的教师要注意试题的科学性、严密性 和试卷的规范性 , 突出考试考核重点, 作好试题的保密工作。
4、任课教师应服从学校监考和阅卷安排,认真履行职责。考试时应严格监考,考室保持安静,监考老师监考结束后必须将试卷清点无误后交教务处,备案后由教务交安排阅卷。各任课教师要及时、认真的批阅试卷,并在记分册上准确的做好成绩 登记和 统计,交教务处进行成绩汇总。同时,任课教师应对考试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寻找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方法,写好试卷分析和学期教学工作总结并于放假前交教务处。
5、学期成绩的计算:平时成绩20%,期末考试成绩80%。
三、教研工作
1、教学人员应认真对待教学、科学研究工作,积极学习 教育学和学科 教学基本理论,结合工作实际, 不断探索 总结 知识传授与 专业技能 培养的方法、途径 和 规律, 努力提高 教学 业务素质。
2、认真开展各项课题研究,进行学科专题探讨, 扩大教学交流, 改进教学方法 ,不断提高教学效益 。
3、学校教务处每学年组织一次教学竞赛活动。
4、 各 专业部在 教务处 统筹安排 计划内独立开展教研活动,每二周应至少开展一次教研活动。
5专业部长要切实执行《专业部长工作常规》,作好教研活动的组织工作。
6、每位任课教师(老教师除外)每学年应至少撰写一篇教学经验文章,学年末教务处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选,质量高的学校推荐发表。教师所取得的教研成果由专业部长审核后向教务处申报,教务处负责组织审核、记载。
四、期末结束工作
1、 教务处在 学期结束前三到四周安排期末教学工作。
2、 教务处 确定各学科的考核方式并予以通报,安排提前考试和技能考试。
3、 教务处 落实考试 命题制 卷 工作 ,落实各项考务安排。
4、 教务处 组织实施考试、阅卷、成绩汇总 分析。 在规定日期上交学生记分册。
5 、 学科教师 撰写 学期教学工作总结 ,在学校规定日期交 教务处或生产实习处 。 教务处 、生产实习处在此基础上 形成学校教学工作总结。
6、各专业部上交各种常规教学工作材料。
7、 学校正式放假 一周内 , 各种教学资料、工作总结集中归档。
五、附则
(一) 本管理办法
(二)本管理办法 由教务处和生产实习处负责解释。
(三)对违反教学常规管理的人员的教学常规考评细则另行制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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