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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职业教育中心技能阶段目标考核制度

 
 
对学生进行技能阶段目标考核,以便了解各技能学科技能训练计划的实施情况,加强技能训练学科的过程监督,及时发现技能学科在教学过程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达到专业技能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为此制定以下考核制度:
1.技能阶段性目标考核由实训处负责,各专业部配合实施。
2.每期开学前各技能训练学科撰写技能训练计划(一式两份)组专业部长审核后交实训和备案,教师在撰写计划时要紧扣专业培养目标,并规划出阶段目标考核的具体内容。各专业按技能教学计划与考核标准要求制订分阶段目标,目标以学期为时段,细化专业技能教学内容,类似理论课教学中的知识点,设定专业技能教学中的技能点,逐项逐条制订出相应的教学要求与考核标准。
3.专业技能课的阶段目标考核(一期两次),考核要求参照技能分阶段目标执行。考试方式与其它学科一致,成绩不合格者给一次补考机会,考核成绩单独列项,记入学籍卡。 
4.每次专业操作课后,学生均需进行自我总结,实训处组织各专业部部长总结前期考核情况,指出学科在技能训练过程中的不足。教师进行分析、评定,对操作训练中学生出现的问题进行专门辅导、解决。
5.学校每学期举行一次专业技能达标鉴定,要求人人参加,鉴定前由专业老师利用上课或课余时间组织学生强化训练。
6.学生考核成绩纳入教师教学业绩考评。
7.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重庆市永川职业教育中心
                                      二○○五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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