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职业教育中心
教学常规考评细则
(适用评职、年度考核中部分内容按比例计分)
根据学校教职工请假制度和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办法制定重庆市永川职业教育中心教学常规管理细则:
一、教学计划、工作总结(3分)
1、教学人员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和任课任务制订个人教学工作计划,第二周末各专业部收齐交教务处,每迟交一天扣0.5分,扣完为止。教学计划不符合要求扣1--2分。
2、教学人员必须按时上交试卷分析、教学工作总结、各类计划、总结和其他材料,每迟交1次每天扣0.2分,该项扣分不超过3分;
二、备课、教研工作(8分)
1、教务处教案实行月查和抽查制度,在检查中,超周或超2课时备课,违者每次扣1分;
2、无教案上课每次扣1分;
3、教学人员应积极参与教学、科学研究工作。
4、学校教务处每学年组织一次教学竞赛活动,教学人员应积极参加,安排到不参加的一次扣1分。
5、各专业部组织的教研活动等其他教学业务学习缺旷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
6、每位任课教师(老教师除外)每学年应至少撰写一篇教学经验文章,未按时交的一次扣1分。
7、教案不符合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办法中教学过程管理中的备课要求的,发现一次扣0.5分。
8、不按要求准时上交教案进行检查的一次扣1分。
三、上课(8分)
1、不按规定调课、缺课,每堂课扣1分;
2、上课不管学生纪律,学生在课堂上睡觉教师不管,一堂课有3-5人,每人按0.1分扣;一堂课有6人及以上,每人按0.3分扣并累算;
3、教师坐着上课或上课经常讲与课堂无关的内容发现一次扣0.5分;
4、教师上理论课或实作课离开教室到其他地方办私事或办公事均按一次扣2分;(校级干部或学校安排的除外)
5、无教案或使用旧教案上课发现一次扣1.5分。
6、教学人员应按学校教职工请假制度履行请假手续,填好调课、代课、补课单经教务处认可后方能请假,请假手续不完备、未请假、私自调课、迟到、早退达10分钟以上者均视为缺旷。缺旷一节扣2分。
7、教学人员上课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
8、教学人员违反教学常规管理办法上课中第5条,即教学人员在上课时在教室内吸烟,打接电话,坐着上课(老教师和特殊情况除外),中途离开教学场所,上实训课时指导教师未在实训场内来回巡视、指导学生实作练习、坐在讲台不管、让学生自由发挥。发现一次扣0.5分。
9、教学人员违反教学常规管理办法上课中第6条,即教学秩序混乱;上课前未清点学生人数,对缺旷、迟到的学生未在班级教学日志上作好记录,;学生上课接听和玩弄手机、看课外书、无故离开课堂、睡觉、上实训课学生操作与课堂教学无关的内容等不认真听课和学习的学生占班级人数的五分之一以上的;发现一次扣1分。
10、不按教学大纲、教学计划上课,随意改变教学,一次扣1分。
11、不服从教务处调课、代课安排的一次扣1分。
12、45岁以下的教师上课必须用普通话,违规每次扣0.1分;
四、作业批改(5分)
1、作业不安教学常规管理办法作业批改中的要求布置的一次扣0.5分。
2、教务处每月抽查一次教师批改作业情况,作业不安教学常规管理办法作业批改中的要求批改、批改出错的,发现一次扣0.5分;每少批改一次扣0.5分
五、晚自习辅导(4分)
1、缺辅导一次扣0.5分,辅导迟到或早退每次扣0.2分,不管学生按本栏第4条标准扣分。
2、晚自习课仍然是规范的教育教学的课堂,教学人员根据课表安排进行,不能随意调换,如因公、因病、因事确要调换,应调好经教务处同意后方可执行。否则按缺旷处理,缺旷一节扣2分。
3、晚自习纪律差,学生上自习玩弄手机、睡觉、看不健康书籍、随意进出教室等现象的学生占班级人数的五分之一以上的,发现一次扣1分。
4、晚自习(除特殊情况)7:00-7:30只能看新闻联播,7:30分新闻联播结束必须关闭电视机安静的上自习,否则,发现一次扣0.5分。
5、晚自习不能随意改为文艺活动,以免发生较大声响影响其它班级。凡要开展班级文艺活动,需写出书面申请经过教务处和德育处同意,未按要求履行手续的,相关责任人扣1分。
六、考试考核(2分)
1、教学人员应按教学常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考试的要求实事求是地对学生进行考核、考试,检查鉴定学生的学习成果。
2、教学人员不服从学校监考、出题、阅卷、统分等安排的一次扣1分。
3、教学人员在监考、出题、阅卷、统分等工作中不按要求进行出现失误的一次扣1.5分,出现重大失误的按失职处理。
4、无论是平时检查、学月考试、半期考试、期末考试、阅卷记分等都必须认真对待,凡出现失误每次扣2分;
5、学生学习成绩的评定,必须严格按规定进行,否则扣1分;
6、未按时上交记分册影响成绩统计的一次扣1分。
重庆市永川职业教育中心
二00九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