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校园新闻
关于户籍清理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中心    发稿作者: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20-08-26 21:18:32   查看
学校全体师生:
接辖区派出所通知,2020年是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年,重庆市公安局目前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实有人口、实有房屋清理整顿工作。现将相关通知转发如下,请各位老师、同学对照公安局发布的相关要求(见下图),办理好相应手续。
1.申报登记户口。如果您的家人尚未登记户口,请户主、无户口人员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及时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地派出所咨询、申报和登记办理户口手续。
2.核校户口登记项目。如果您户口簿上的现居住地址、婚姻状况、文化程度、联系电话等登记项目发生变动的,请持相关证明材料前往户籍地派出所进行变更、更正。
3.申请迁移空挂户。如果您是户口仍滞留在原就读院校学生集体户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请及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如果您的户口仍在原就职单位集体户,可持合法稳定住所手续和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将户口迁移到实际居住地。
4.申请注销应销户口。如果您的家人有应征入伍、加入外国国籍、出国定居或死亡等情况,请户主或其他亲属在8月31日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
5.申请注销重复(虚假)户口。如果您持有重复或虚假户口,请于8月31日前主动到户籍地派出所申报,经派出所核实后,按程序注销重复虚假户口。
6.及时申办身份证。如果您年满16周岁未办理身份证,或身份证无照片,请于8月31日前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身份证或采集录入照片。
7.登记错漏门楼牌信息。如果您的门楼牌有缺失、破损或未编制装钉等情况,请及时到辖区派出所进行登记,公安机关将按照门楼号牌管理办法和实际情况予以编制。
8.申报居住登记。如果您离开户籍地跨乡(镇街)居住3日以上,请主动到居住地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非重庆市户籍的居住人员,可在居住登记满半年后申办居住证。
9.申报租赁房屋及人员信息。如果您有出租房屋,请自出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辖区派出所申报承租人的相关信息;当您终止租赁,请自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通报辖区派出所。
公安机关将重点对单身租住、无业人员租住、旅馆式租住、多人群租、转租转借、日租房、单位内部职工居住以及地处偏僻的出租房屋进行排查,请相关人员尽快到辖区派出所申报信息。对不按规定申报的,公安机关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10.举报户口整顿线索。请您检举揭发买卖、持有、登记虚假户口或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等线索,公安机关将严格为您保密。

 
              
上一篇召开智慧校园建设专家网上论证会 下一篇重庆市永川职业教育中心2020级秋季入学攻略
最后更新
热门点击
  1. 召开智慧校园建设专家网上论证会
  2. 我校举行优秀实习学生表彰大会
  3. 示范校重点建设专业参加课程体系构建、课程
  4. 学校举行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活动
  5. 培训建筑工匠,建设美丽乡村
  6. 校企结合,培养中职学生良好职业行为习惯开
  7. 长城,我为你而来--永川职业教育中心为汽
  8. 健康促进素养项目简报
  9. 关注学生身心状况 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10. 争做新时代奋斗者
地址:重庆市永川区龙马大道1001号  电话:023-49807156
网址:http://www.yczjzx.com   E-mail:yczjzxbgs@sina.com
Copyright   2019   重庆市永川职业教育中心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重庆市永川职业教育中心信息中心
渝公网安备 50011802010194号  渝ICP备13003030号-1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