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立德塑人 > 德育活动
永川职业教育中心“文明寝室”、“示范寝室”评比细则
信息来源:    发稿作者:    发布时间:2012-07-06 15:45:15   查看

一、指导思想

为了提高我校学生寝室卫生的质量,培养良好的文化氛围,促进寝室文化建设的发展,学生会生活部、学生自治委员会及宿舍管理委员会决定,评选永川职业教育中心学生“文明寝室”、“示范寝室”。

二、评比标准

1、“文明寝室” 周平均分不低于92分;连续一个月达到“文明寝室”标准的,月平均分不低于95分的,授牌命名为“示范寝室”。

2、寝室成员互相团结,积极向上,有良好的学习氛围,并在寝室文化建设方面起带头作用。

3、没有严重违纪记录。违纪记录包括未按时熄灯,熄灯后经常讲话或洗衣服,有通宵不归,在平时寝室生活中违反住校生规则,如:有意损坏公物、打牌、抽烟、看黄色书刊、乱窜寝室和乱拿他人物品等。

4、经常被表扬,其宿舍内务卫生在寝室中起模范作用。

三、评比方法

1、“文明寝室”每周评选一次,原则上名额不限。“示范寝室” 每月评选一次,原则上101的比例。

2、“文明寝室”的评选:周六,寝室长按照评比标准将评比得分情况汇总上报层长,经层长、楼长签字认可后,交各楼生活指导老师复核后,报德育处审批,于次周周一早操张榜公布;“示范寝室” 每月评选,平均分不低于95分。

3、未按照评比标准而草率提出的寝室,将依据规定取消评比资格。

四、奖励方法

1、每个“文明寝室”挂牌表彰。

2、“文明寝室”的室长可以参加优秀寝室长评选,学期结束前宣布,并颁发优秀寝室长奖状,寝室长、寝室成员给予物质奖励。

              
上一篇永川职业教育中心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岗位职责 下一篇内务评分办法
最后更新
热门点击
  1. 内务评分办法
  2. 永川职业教育中心住校生管理处罚条例
  3. 永川职业教育中心“文明寝室”、“示范寝室
  4. 重庆市永川职业教育中心学生寝室纪律评分细
  5. 重庆市永川职业教育中心住校生管理制度
  6. 永川职业教育中心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岗位职
  7. 重庆市永川职业教育中心学生寝室内务管理要
  8. 永川职业教育中心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工作条
  9. 校园十佳歌手简报
  10. 我校“十一五”和谐德育课题隆重开题
地址:重庆市永川区龙马大道1001号  电话:023-49807156
网址:http://www.yczjzx.com   E-mail:yczjzxbgs@sina.com
Copyright   2019   重庆市永川职业教育中心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重庆市永川职业教育中心信息中心
渝公网安备 50011802010194号  渝ICP备13003030号-1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