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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职业教育中心重点专业建设意见
信息来源:    发稿作者:    发布时间:2012-07-07 11:59:05   查看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加强专业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指导思想

    重点专业建设要遵循中等职业学校教育规律,适应现代中职教育的发展趋势,体现先进的教育理念。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紧密结合重庆市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的实际,明确专业改革与建设的定位和发展方向,通过积极推进专业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深化专业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促进教师队伍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和教材建设等,建设好一批在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中起示范作用的品牌专业,不断提高我校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质量和办学效益。

第二条 重点专业建设的基本思路与原则

(一)通过重点专业的建设,突出学校办学优势和特色,使之成为品牌专业。坚持适时地对专业进行改革与结构调整,使其与学校的总体发展和社会经济相适应。通过在我校组织开展中等职业教育重点专业建设,积极推进学校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增强办学活力,提高人才培养的适应性。

(二)重点专业建设的原则:专业建设整体规划与分步实施相结合;专业建设与学生就业导向相结合;专业建设与学校教学改革相结合;专业建设与产学相结合;重点支持与普遍投入相结合。

第三条 建设目标

建立起校级、市级和国家级的三级重点专业建设体系。到2005年建立起2个校级重点专业,2个重庆市级重点专业,力争建立1个国家级重点专业

第四条 建设内容与要求

按照市级重点专业建设点最新评审标准进行建设。

第二章 申报评审与立项建设

重点专业建设工程分四个步骤:第一、重点专业的立项;第二、立项后的专业建设;第三、重点专业建设后的评审;第四、重点专业的继续建设和市级及国家级重点专业的推荐。

第五条 申报校级重点专业的基本条件

(一)该专业有2届以上毕业生,历届毕业生质量较高,综合素质良好,就业率高,用人单位综合评价较好。

(二)该专业工作基础较好,教学改革工作已经起步并初见成效,各项改革和建设已制订具体规划和相关措施。

(三)该专业的专业带头人有先进的职业教育理念,有丰富的教学与社会(专业)实践经验,与企事业单位联系紧密。

(四)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突出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有较好的教学效果。

(五)该专业初步形成了以专职教师为骨干,专、兼职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六)该专业教学基础设施条件良好,校内外实训基地满足实践教学要求。

(七)专业部和教师重视并积极参与专业教学改革工作,尤其是对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研究走在学校前列。

第六条 申报与评审

(一)各专业部根据本方案的要求,首先自评,进行建设完善,如果该基本符合条件,整理材料,于每年310日前向学校提出申请报告。

(二)学校每年4 5月份组织对各专业部申报的重点专业进行检查评审,评审标准参照重庆市重点专业建设最新评审标准执行,每年评选出校级重点专业1-2个,评审结果报学校批准后进行立项。

(三)申报校级重点专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1.重庆市永川职业教育中心重点专业申报书。

2.申报专业的建设规划。

3.申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

第七条 立项建设

(一)学校立项的重点专业,由专业部根据标准制定进一步建设的方案报学校研究,经分管校长和校长审批后投资建设。

(二)立项建设的重点专业,要求一年建设完善后,报请学校检查复审,复查合格的报请学校领导批准,确定为学校重点专业。

(三)校级重点专业由专业部负责管理和进一步建设,学校不定期检查,专业部每学年向学校上交专业建设总结报告。

(四)校级重点专业,要严格按重庆市的最新标准进一步建设,学校将重点扶持,优先推荐。

第三章 项目管理

第八条 组织领导

学校重点专业建设工作在教学校长的领导下进行。教务处是该项工作的主管职能部门,重点专业建设工作实行专业部长负责制。

第九条 过程监控

(一)校级重点专业立项建设期间实行目标管理。批准立项后,制定建设目标规划,每学期教务处对各专业部重点专业阶段建设目标督察2次,年末在教学校长的领导下,教务处进行评估检查。凡督查不合格或评估检查不合格者限期进行整改,限期整改后仍不合格者取消其重点专业立项建设资格。

(二)校级重点专业实行滚动式管理,有效期为3年,并以3年为一个阶段进行复评。复评合格者,继续享有“校级重点专业”;复评不合格者取消“校级重点专业”资格。

第十条 经费管理

(一)重点专业建设配套专项经费,实行专款专用。

(二)重点专业建设经费支出实行专业部长负责制,审批、报销等按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一条 荣誉与奖励

(一)对批准立项的校级重点专业,学校将给予一定的专业建设启动经费(原则上不少于3000元)。主要用于与专业建设直接相关的活动(包括购买资料、参加学术会议、外出调研等)。

(二)各专业部重点专业建设情况纳入学校、专业部两级管理的考核。

(三)对重点专业负责人在学术活动上予以支持;在评先评优、职称晋升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四)对取得显著成绩的校级重点专业,将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奖励,并优先推荐参评上一级重点专业。

 

                        重庆市永川职业教育中心

                            2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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