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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职业教育中心学生课堂管理规定
信息来源:宣传中心    审稿:王茂虎    发布时间:2012-07-07 11:37:07   查看

重庆市永川职业教育中心

学生课堂管理规定

 为严格教学常规管理,严肃校纪班风,进一步落实《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结合目前课堂上学生存在的情况等问题,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对课堂上(包括晚自习)学生行为规范做如下要求(每位学科老师须严格管理执行)。

1、教师、实作室是学习的基本场所,同学们应在预备铃响时提前进入教学场所,作好上课前的准备,保持充沛的精力、良好的心境等待老师上课,上、下课时起立向老师致敬,下课时,请老师先行。

2、课堂上任课老师是教育管理学生的第一责任人,学生应尊重教师,自觉服从教师的教育管理,听从老师的指导,紧跟老师的思路,积极参加活动,完成教师指派任务,专心听讲,作好课堂笔记和实验、实习记录。大胆提问,回答师长问话要起立,给教师提意见要态度诚恳。严禁对教师殴打、谩骂、嘲笑、起哄或其他不良行为。

3、上好实作、实训课,同学们应准时到达实习、实验场所,仔细观察老师实作的示范动作,注意听清老师讲的实作要点,按要求和操作规程,尊重科学,注意安全,积极动手操作,掌握技能、培养实践能力,发现探索客观规律,培养创新能力,发现问题,礼貌提问。实作完毕,按老师要求清理实作场地,有序离开。

4、严禁学生在课堂上使用手机、传呼机、MP3MP4、游戏机、文曲星等工具,一经发现,当场上交教务处,通知家长到校领取。

5、学生上课应专心听讲,勤于思考,积极讨论,勇于发表见解。严禁课堂上玩扑克、吃东西、偷看课外书籍等一切与该课堂教学无关的言行。

6、严格课堂请假制度,严禁学生在上课期间擅自离开课堂或离开学校。若遇特殊情况,经任课教师同意后,方可离开课堂,但应限时、限人数;若需离校必须写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签字同意后方许离校。

以上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望全校师生认真学习,严格执行。若有违纪者,视其情况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重庆市永川职业教育中心

                              2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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