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第一条:学生会是在学校党组织领导和共青团组织指导帮助下的广大学生自己的组织,是党组织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条:坚决服从党的领导、维护学生的利益是学生会的工作原则,必须坚持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原则,严格遵守学联章程,认真行使学校章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二、组织机构
第三条:校学生会是学校组织最高一级领导机构,受上级学联及校党组织领导,接受校团委的指导和帮助。
第四条:校学生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两名,学习部长、宣传部长、劳动卫生部长、体育部长、文娱部长、社团部长、保卫部长、生活部长各一至二人。各部根据需要可设干事一到二人。
第五条:校学生会设秘书处,设秘书长一名,干事二名。
第六条:各班设班委会,设班长一名,副班长一至二人,宣传委员一名,体育委员一名,生活卫生委员一名,学习委员一名,小组长若干名,委员根据需要可下设相应工作部门,如科代表、图书管理员、公物保管员等,由各班班主任直接领导开展工作。
三、组织管理
第七条:学生会把民主集中制作为自己的组织原则。
第八条:学生会委员由学生大会或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报请领导部门批准,由校团委备案。
第九条:学生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由校党组织、校团委等商议后直接任命。
第十条:学生会组织任期一年,秘书处人选由校学生会主席建议,学生会委员提名、报学校党组织批准,由学校团委委派。
四、干部职责细则
第十一条:《学生干部工作职责细则》是搞好学生工作的重要措施,各级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第十二条:校学生会职权:
1、执行学生代表决议,实施学生会章程,根据校党组织要求,布置、部署检查全校基层学生工作,及时向学校党组织汇报,反映广大学生思想状况。
2、健全我校学生会各级组织,协助指导班委会开展好工作。
3、配合团委在全校开展各种有益活动,丰富学生课外活动。
4、负责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规划、组织工作。
5、实行坐班制度,及时听取学生意见,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十三条:学生会主席职责:
1、负责校学生会的全面工作,并主持召集学生会干部会议和全校各班班长会议。
2、及时向校党组织汇报学生会工作情况,经常同团委保持联系,自觉联系、自觉接受团委指导帮助。
3、对学生会负责,并受其监督。
4、指导、帮助督促学生会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协调各方面关系。
第十四条:学生会副主席职责:
1、协助主席做好学生会各项工作,并对学生会负责。
2、主席不在时,受主席委托代理主席职务。
3、明确责任分工,坚持参加主管部门各项工作和活动,并给予指导和帮助。
4、完成主席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十五条:学生会秘书处职权:
1、负责起草、制定学生会有关文件。
2、掌管学生会各种文件、文书及有关物品。
3、负责安排学生会有关会议、会务事宜。
4、负责与校外联系活动。
5、负责对全校学生会委员、干部、干事工作情况的记录,定期向党组织、团委汇报。
第十六条:学生会秘书长职责:
1、负责学生会日常工作。
2、拟好秘书处职权内各项工作。
3、协助主席、副主席协调各职能部门工作安排。
4、干事协助秘书长完成以上各项职责。
第十七条:学习部长职责:
1、围绕学校学风建设,配合教务处开展各种学习活动。
2、负责各种征文、影评、书评活动和百科知识竞赛活动。
3、负责学习部工作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宣传部长职责:
1、配合团委宣传部,宣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团有关决议。
2、负责学生会各项活动宣传报道、规划和组织工作。
3、充分调动我校一切宣传报道、规划和组织工作;搞好宣传橱窗。
4、负责各班板报布置、检查和评比工作。
5、管理好校广播站。
6、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文娱部长职责:
1、负责计划、组织、协调、指导各级学生组织的文娱活动。
2、发现、培养文艺活跃分子,充分发挥文艺骨干作用,保护文艺骨干的积极性。
3、协助音乐教师搞好校内各种文娱团体;如舞蹈、歌唱等的组织管理工作。
4、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体育部长职责:
1、活跃全校体育活动,组织各种田径比赛和球类比赛。
2、协助文娱部做好文娱活动场地设施的布置工作。
3、在校运会期间完成学校布置的具体任务。
4、协助体育科组搞好运动队组织工作。
5、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制订本部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劳动部长职责:
1、协助校医室,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工作。
2、协助内宿管理老师,搞好学生生活管理的工作规划和实施。
3、反映广大学生有关生活方面的意见和要求。
4、协助环保小组搞好环保工作。
5、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社团部长职责:
1、与各社团加强联系,负责协调和管理工作。
2、负责校文学社的组织、管理工作。
3、搞好校环保小组工作,办好《环保文集》。
4、协助教务处开展各种有益的第二课堂活动,并做好宣传工作。
5、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
第二十三条:保卫部长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各班的安全保卫工作。
2、协助学校保卫部门进行安全保卫工作。
3、监督、检查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
4、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临时性安全保卫工作。
第二十四条:生活部长职责:
1、组织各班生活委员审查班级的班费开支情况,每学期班级公布一次。
2、深入同学生活,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帮助解决。
3、及时向学校反映学生在学习、生活中出现的问题。